本报讯 为进一步疏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成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险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国度工商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领导定见》。
《定见》指出,,县级及其以受骗局地点地城市的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该当成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买卖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同时,,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该当索取并仔细检验供货商的交易牌照、、、出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有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度划定该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定见》强调,,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是成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条与追忆系统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度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切实加强对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推广索证索票使命情况和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推广成立食品进货台账使命情况的监督查抄,,在逐户进行监督查抄和落实的基础上,,力争在2007年11月底以前,,各地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均成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均成立进货台账制度。
